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泰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思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核心价值追求,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目标,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履职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持刑事犯罪惩治的高压态势,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1件153人,批捕92件1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6件259人,起诉168件205人。聚焦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黄某某等涉恶类犯罪团伙,对20人提起公诉。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62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4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8人。深化职务犯罪监察执法与司法衔接,办理首例涉“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最高检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全案追赃挽损达3920.1万元,创历史新高,其中高某某贪污、受贿案入选市检察院涉外案件案例库。平安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全县万人犯罪率从2024年11.65人降至7.58人,全市最低。
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销售伪劣产品、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2件33人。与县工商联、县法院联合建成全市首家民营企业法治教育阵地,以企业法治服务需求为重点,走访企业26家,面对面解决企业困难20条,实现检察职能与企业法治需求的精准对接。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托“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实现检察多领域监督突破,针对某建筑公司长期处于立案未结状态的“挂案”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该案撤销,切实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泰检背包客,依托“背包检察”联络站,以“三个联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经验做法刊发于省院《检察队伍建设》。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推动人大代表关于户外健身器材安全隐患的建议、政协委员关于森林防火问题的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督促完善森林防火防控措施9项,整改户外健身器材安全隐患41处,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坚守为民初心,在保障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筑牢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2件13人。督促职能部门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专项检查10余次,助力守护养老机构300余名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全力守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针对部分企业未享受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政策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发放职责,促使22家企业申报补贴,涉及补贴资金21.41万元,惠及女职工36人,办案数据模型在全市推广,覆盖全市116家企业,涉及补贴资金58.29万元。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件11人,同时坚持“惩治也是挽救”的方针,对罪行较重的6名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主题法治课进校园活动10场次,辐射3500余名师生。依托与市律协联合打造的“关爱未成年人检律共融”实践基地,主动与律所签订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作备忘录,联合县委社工部等八部门,推动建立“留守儿童”“隐形孤儿”关爱帮扶机制,为“留守儿童”“隐形孤儿”提供临时照料、监护指导等帮扶。办理的包某某虐待被看护人案,与县市监等部门推动托管、培训等机构规范化管理,获评2025年温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依托县“工检法司”联合出台的《劳模工匠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成功帮助一名市级劳模补发二十余年未发放的劳模津贴6万余元。在办理毛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发现职能部门在生猪屠宰、集中检疫等方面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进全县生猪屠宰规范化运作,相关工作被《温州信息》刊发、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纳入县委重点督办项目,切实保障群众“肉篮子”安全。
三、立足“四大检察”,在深化监督办案中彰显检察作为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监督立案3件5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监督撤案8件9人,监督撤案率全市第一;实现纠正漏捕、漏诉、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等刑事监督全覆盖。构建全流程证据审查体系,办理的马某某妨害作证案获评全省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各类执行监督案件14件,深化监管场所混管混押、社区矫正人员请假不规范等问题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推动“判实未执”工作全面清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聚焦民事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全年制发检察建议17件,其中13件监督线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发现,数字检察贡献率超75%。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针对一起纠缠十余年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纠纷,成功促成案件执行和解,检察建议书被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书,案件入选全市检察工作高质效案件,系全市唯一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
行政检察纵深推进。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审查发现部分行政处罚存在“拆分涉农用地案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涉及农用地30余亩,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筑牢农用地保护法治防线。深化“人大+检察”融合监督,对五家县政府组成部门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检查,提出检察意见20条,以监督合力提升评议质效。办理的徐某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系全市首例最高检直接技术支持案件,成功帮助当事人撤销虚假婚姻登记,入选最高检“检察技术支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实现最高检典型案例空白的历史性突破。
公益诉讼检察行稳致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创新“三跨工作法”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入选全市2025年检察改革事例储备项目。深化“河湖长 + 检察长”机制,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跨部门联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立案7件,整改率100%。与景宁县检察院跨区域协作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对全县首例非法猎捕、食用穿山甲案件的4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16万元。联合福建四地检察院开展“两省五县”交溪流域跨省际保护专项行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护4次,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
四、坚持担当作为,在筑牢队伍根基中提升检察素能
政治建设夯实思想之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筑牢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防线。深入推进党建业务融合,以推进“党建+公益检察”深度融合为重点,通过组建公益诉讼党员办案组、书记领办项目等形式,推进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问题,不断擦亮“红色动能·益起来”党建品牌。有序推动“检村共创”党建联建,将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引领乡村发展的核心抓手,累计参与镇村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各类活动32次,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正风肃纪锤炼忠诚底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始终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通过廉政党课、参观“永清苑”廉政教育基地等强化纪律教育。巩固市委提级交叉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制定整改举措并一次性通过审核。优化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院领导带头履行填报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重要案件70余次。
素能提升强化履职担当。实施“泰检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强化干警数据驱动监督的思维模式,提升运用数字化手段分析复杂法律问题的综合素养。安排赴市检察院挂职学习、业务竞赛14人,开展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12次,深化“顺心检语”检察文化品牌,组织“顺心思辨”辩论赛、“顺豸青语”讲堂,助力青年干警夯实业务基础、拓宽履职视野。加强检校合作,联合县法学会开展“百名法学家下基层活动”,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举办专题讲座,全县政法机关干警、县法学会及部分律师现场参加培训,促进全县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融合与能力提升。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评议工作,通过“背包检察”联络站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向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检察工作30余人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办案活动70余人次,定期发布案件信息,实时发布检察动态,组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履职制约。严把案件受理关、结案审核关,将全部案件纳入流程监控范围,联动案管评查案件76件。采取“月通报”“正负面清单”制度,对重点任务、案件质量等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问效,通过清单化管理倒逼责任落实,破除作风顽疾。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13个集体、个人及案事例荣获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荣立全市检察机关三等功;1名干警纳入民事检察竞赛储备库;4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奖;1篇案例首次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5篇案例获评省、市典型案例;1篇案例刊发于《浙江检察》;1篇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书;队伍建设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各位代表,一年来泰顺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依靠的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县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泰顺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履职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不足,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措施单一,对新型社会治理问题的监督创新欠缺。二是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张清单”落实尚有不少短板弱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检察侦查等仍未“破零”,优质案例挖掘与培育能力不足。三是全面从严治检仍需深化。真管真严、敢管严管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省市部署、县委和上级检察院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聚焦“十五五”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践行“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要求,锚定“推进前置型社会治理领先一步”“深化省际检察协作领先一步”“护航生态环境保护领先一步”目标,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县提速建设“两区两高地”,加快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关键性突破,高水平呈现“浙南明珠、最美山城”新图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泰顺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法治力量赋能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完善对接融入中心工作机制,立足检察职能,谋划服务保障的行动举措,推动检察履职与县域发展重点任务精准对接。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引领业务提质增效。聚焦平安建设重点任务,保持对“黄赌毒”“盗抢骗”等传统犯罪高压态势,全力推进黄某某等专案办理,助力平安泰顺建设。
二是秉持司法为民,以优质服务厚植为民情怀。开展网络犯罪专项打击,聚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暴力等突出犯罪,落实全链条惩治。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托民营企业法治教育阵地,加大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等突出问题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治理、农民工权益保障、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与检察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领导接访下访、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真正解“法结”,化“心结”。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以务实举措提升监督质效。参与医保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专项行动,运用人工智能研发烟草领域行刑衔接监督模型,破解浙闽省际监管盲区,推动侦协办实体化运行。聚焦虚假诉讼、裁判不公等问题,健全支持起诉机制,深化与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协作,重点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加大行政裁判审查力度,力争监督案件实质性突破。专项监督涉农用地、环境污染类行政处罚案,堵住“以罚代刑”漏洞。完善府检联动,推动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协同配合。深化“三跨工作法”,聚焦空气、水资源污染治理。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过硬标准锻造检察铁军。始终将强化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推行人才培养“三全工作法”,整合理论培训、跨岗历练、项目实战等多元培养形式,积极选派青年干警赴省市检察院挂职锻炼或业务竞赛,推动人才梯队建设。组建专案临时党支部,将党组织阵地前移至办案一线,全力攻克疑难复杂案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狠抓“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廉政约谈,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引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承载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秉持法治初心、勇于守正创新、强化实干担当,奋力开创泰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泰顺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