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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八组向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提级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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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0日来源:

2025年3月4日,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八组向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提级巡察情况。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八组组长林安海同志代表巡察组先后向林思可同志和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传达温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反馈提级巡察情况,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林思可同志主持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

林安海同志在反馈时指出,近五年特别是上轮巡察以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运用法治力量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不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平衡、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存在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力度不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够有力、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等三大类11个方面34个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林安海同志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加强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引领,认真贯彻最高检“三个监督”“三个善于”和“三个结构比”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规范选人用人和队伍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强化责任担当,扛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要时时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清仓见底。要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反复发生的问题,查找制度机制上的深层次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林思可同志表示作为院党组书记,将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全力以赴、真抓真改,切实形成“党组负总责、班子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部室共同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压紧压实,传导到位。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要求,逐个分析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研究巡察整改意见,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着力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工作闭环,以钉钉子精神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贯通泰顺检察工作始终,努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八组全体同志,县巡察办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泰顺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近五年退休、调离的原班子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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