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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信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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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来源:

人们在房屋交易、车辆买卖时,通常要填写较为详细的个人信息,有些人会刻意收集这些个人信息,并流转到一些有需求的商家手里,成为商家推销业务的“秘籍”。日前,泰顺县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2019年至2022年8月期间,赵某某为推广装修业务,私自向“物业孙经理”等微信好友、同行通过置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姓名、住址(具体房号)、电话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共计4900余条,并利用所获取的信息寻找客户。经泰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检察官提醒:任何出售、泄露、窃取、购买、交换公民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即使是将获取的信息用于合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同样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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