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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摇身变借款,也难逃检察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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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来源:

近日,一起由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再审,撤销原调解书,驳回原告赵某某要求被告张某某归还6.5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借条转账凭证样样俱全,却拿不回借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赵某某是一名无业人员,日常在赌场专放贷供赌客赌博并收取高额利息为生,而张某某是各大赌场的常客,二人经常在赌场相遇,一来二去便认识了。

2021年11月,因赌博需要,张某某向赵某某借了10万元。赵某某将借款转至张某某银行账户后,要求张某某出具借条,约定借款利率为1.5%,并将借款转回赵某某指定账户中。赵某某再携带现金陪同张某某去赌场赌博,分多天多次为张某某提供赌资,每天还从中收取高额利息。十赌九输,很快,张某某就将借来的钱全部输光了。

因张某某未按时归还钱款,2022年1月,赵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立案受理后组织双方调解。2022年2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某分16期归还赵某某借款本金6.5万元。

2023年3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发现张某某与赵某某之间借贷可能存在赌博债务纠纷线索,遂将线索移交该院民事检察部。

在询问完当事人及赌场其他赌客后,检察官确定了两人之间的债务是赌债,而非普通借款。赵某某意图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将赌债这一不受法律保护利益变为合法之债,扰乱正常诉讼程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4月,检察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11月,原民事调解书被撤销,原告赵某某诉讼请求被驳回。

检察官提醒,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赌博或者归还赌债仍出借款项的,可能面临本息全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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