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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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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来源: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9年2月27日在泰顺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学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和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主动对接,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村霸、地霸、市霸、行霸,批捕公安机关认定的涉恶犯罪17人,起诉14人。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1条。配合县监察委开展调查取证,助力“打伞破网”。以专项斗争为牵引,推进平安泰顺建设,共批捕187人,起诉316人,同比分别上升27.2%、26.4%。积极参与涉枪涉爆、黄赌毒专项整治,批捕28人,起诉76人。从严惩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批捕邯郸、莱阳两个跨省网络电信诈骗团伙等51人,起诉30人。注重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35人、不诉36人。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化解矛盾,稳妥处理涉检信访积案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共发放救助金5.6万元。

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批捕6人,起诉4人。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查明2件标的额超千万元的串通招投标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已有1人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在审查起诉1件串通招投标案件时,追加认定一起标的额超200万的犯罪事实。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妥善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3人,起诉2人。通过加强追赃和促成和解,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组织召开以“检企交流”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涉企法律服务,利用“服务非公经济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服务信息52条。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在原县环保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6人,起诉4人,追缴生态修复费用18.35万元,拟修复生态面积14.7亩。开展非法采砂采矿领域专项检察,对非采行为进行深入调查,获取刑事犯罪证据,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予以刑事打击,共监督刑事立案4件,已有11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个非采点被关停,形成一定震慑。针对原县林业局补种林木行政处罚决定未能执行的问题,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制定出台《关于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统一生态修复标准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规范生态修复程序和标准,确保行政执法严肃性。

助力清廉泰顺建设。加强与县监察委的工作衔接,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引导取证,形成打击合力。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均已提起公诉。首次对未采取留置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并协同县监察委查明全部案情。注意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如办理钟某某贪污案,发现乡镇公共财政管理平台运行存在问题,专题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并提出建议。县财政局专门出台文件落实建议,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

二、坚持做强主业,在强化监督中彰显检察权威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讲究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4人,已判决6人,其中谢某某贩毒案被判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监督刑事撤案9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10次,通过现场勘查、查阅材料、案件研讨等方式,积极提出补证意见和建议。对侦查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份。加强纠错防漏工作,纠正漏捕、追诉漏犯6人,均已判决,其中毛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12人,不诉3人。对不构成犯罪的,不诉4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实行交叉审查,提出抗诉3件,对判决书存在瑕疵提出纠正意见2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要求,联合县法院出台工作意见,规范列席工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21件,变更强制措施19人,占逮捕总人数的10.2%。开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发现超期羁押、已决犯与未决犯混押、同案犯混押等问题,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53名罪犯缴纳罚金13.3万元。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通过技术分析等手段,对2名私自外出社区矫正人员建议县司法局予以处理,对2名再次违法的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收监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改判1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专门调阅近年来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涉及金额达245万余元,其中毛某某与张某某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开展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对2名尚有执行能力的债务人,建议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并督促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资金116万元,促成9个执行案件案结事了。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打击力度,批捕1人,起诉4人,其中追加起诉1人。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举办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制度。积极稳妥办理案件,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都已启动诉前程序,制发检察建议,均得到落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诉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如对网络餐饮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一个月“净网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改革创新中彰显检察品质

既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要求,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形成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发挥指导办案、规范办案的作用,直接办理53.3%的批捕、起诉案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1件,召开诉前会议15次,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41件。推进庭审实质化,“四类人员”出庭作证13人。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阅卷提供电子光盘92张。

完善监督线索收集管理机制。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统一负责监督线索管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进监督线索“六联”工程,联通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行政处罚公开网,在县公安局、法院分别成立检察官办公室和阅卷室,联通公安、法院执法信息。共收集各类信息9.6万条。“六联”工程得到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点赞,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完善检察建议刚性保障机制。制定出台《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建立检察建议送达宣告制度和检察建议抄报制度,实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努力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2份。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法治讲座13次,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次。检察长担任泰顺中学法治副校长,为高一段学生上《宪法》辅导课。争取省检察院资金支持,投入200万元,在县实验中学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工作机制》,避免被害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追加起诉1名强制猥亵女生的犯罪嫌疑人。严格把握未成年人入罪关口,对初犯、偶犯或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2人,不诉7人。积极探索实践个性化帮教模式,对6名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

四、坚持固本强基,在自身建设中彰显检察风采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苦练内功、自立自强,努力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长远发展夯实根基。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周一夜学”等活动58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省检察院和温州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联动开展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出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26项工作清单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17条意见,建立干警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管理等制度,从严管理教育干警。建立健全“三类人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激励干警干事担当。

全面加强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浙检大讲堂”、“温检大学堂”等学习活动10余次,轮流选派44人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观摩庭审评议等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检查15次,评查各类案件262件,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完成“智慧公诉”系统、检委会子系统、远程提审系统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建设和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公、检、法网上协同办案299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改革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半年度工作情况。制定实施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实行院领导分片走访联系制度,认真倾听代表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评议。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61条、重要案件信息13条、法律文书218份,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平衡充分,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不少差距;二是内设机构改革涉及机构职能和人员力量调整,检察权运行尚需一段时间磨合,司法改革“精装修”任务繁重;三是精准化办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警外流压力加大,员额检察官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务实措施,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泰顺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拉高工作标杆,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为抓手,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泰顺绿色后发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运用法治护航改革开放发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措施,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积极参与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贯彻省检察院提出的服务民营经济21条意见,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尽可能防止司法办案导致发展环境受损,尽可能防止法律监督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二、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严惩黑恶势力,重拳“打伞破网”。保障民生民利,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民生和公共利益领域的公益诉讼力度。深化与县监察委衔接,坚决惩治基层腐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少捕慎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使人民群众感受到生命更安全、生活更美好、权益更保障、社会更和谐。

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监督线索“六联”工程。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检察官办公室作用,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深化财产刑执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专项监督。做强民事检察,补齐监督短板,加大对民商事审判、执行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做好公益诉讼,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宣传,积极开展调查核实,拓展公益诉讼领域,更加注重诉前程序,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注重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扎实推进新型办案团队建设,选派干警到上级院挂职锻炼,加速青年干警的培养。配合上级院开展巡察工作,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建成智慧检务中心,促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努力为泰顺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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