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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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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来源: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9日在泰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林思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的发展战略,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一、增强政治自觉,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密切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打击行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37件1118人,审查起诉案件1577件2048人,与上个五年相比,案件数分别同比上升6.76%和11.45%。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除恶务尽和坚守法治相统一,走深走实常态化工作,共批准逮捕15人,审查起诉10人,成功办理中央督导组关注的某非法拘禁案,体现了泰顺司法机关的职责担当。高度关注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案件的办理,建立打防并举化解机制,确保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化解风险“三同步”,共起诉20件22人,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转隶工作,同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共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0人。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工作。认真贯彻县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先后出台加强疫情防控、涉疫刑事案件指引、保障复工复产等多项规定,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对全市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的赖某某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送审查起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物处置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排查问题,就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相关信息被省委采用。积极支援防控一线,组织干警参与社区、卡口、乡镇联防联控500余人次。

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两个健康”,服务实体经济大发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9人,起诉24人。开展招投标领域、非法采矿等领域专项监督,共监督立案10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原则,办理涉企案件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释放检察善意。对涉案企业或企业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轻拿轻放,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如对涉嫌轻微犯罪但未造成国家和公共利益损害的“**集团”5名工作人员依法不起诉,助力涉案企业轻装复产,该案获评全市服务“两个健康”优秀案例。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对周某某、张某某慎用强制措施助其全额清退非吸资金1000万余元,并向所在企业发送建立合规经营体系的检察建议,对周某某、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全力参与泰顺法治建设。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信访案件领导首办等制度,建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机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严格执行高检院“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369人次,通过办好“小信件”促进社会“大治理”。扎实推进刑事和解工作,不断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对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轻处理,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26人。针对刑事案件赔偿中漫天要价与赔偿不到位问题,2020年在全市首创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在保证被害方合法权益前提下,做好案件的公正处理,已收到保证金240余万元,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4件。开展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对生活困难的33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3.3万元。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依托“两微一端”发布重大案件情况、法律知识等共2000余篇,引导群众崇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彰显检察权威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立案44人,其中谢某某贩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督促撤案26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案件侦查56次,通过现场勘查、查阅材料、案件研讨等方式,积极提出补证意见和建议。对侦查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份。加强纠错防漏工作,纠正漏捕、追诉漏犯22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73人,不诉13人;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捕5人,不诉9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诉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推行“巡回+派驻”检察监督新模式,开展非监禁刑执行监督和监管场所执法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308件,督促178名罪犯缴纳罚金93.8万元,对15名私自外出社区矫正对象建议县司法局予以处理,对9名再次违法的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收监执行。率全市之先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督促公安机关纠正5名脱管人员,护航县基层组织换届选举。

做强民事检察。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78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提请市院抗诉12件。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合力惩治虚假诉讼,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7件,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其中毛某某与张某某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加大程序违法监督,围绕民事审判多发易发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9份。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就执行不规范问题发送检察建议17份。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债务但未履行的情况,建议恢复执行16件,涉及资金273万元,促成9个执行案件案结事了,助力破解“执行难”。其中,周某某与县卫计局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执行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民事监督精品案件。

做实行政检察。改变重刑轻行的倾向,将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切实融入行政检察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依法拆除的检察建议71份,涉及违章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助推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资源依法利用。2020年高检院部署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全县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探索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检察机关介入化解行政争议调解机制,构建“一府两院”通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格局。主动通过公开听证、公开调解等形式参与矛盾化解21件次,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推动案结事了政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赋予了检察机关更为丰富的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积极争取人大支持,推动建立人大常委会与检察机关联动监督机制,发挥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各自资源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大力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开通12309举报热线电话,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并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扎实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保护等五大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公民个人信息、消费者权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6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2件,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有序促进消防通道、网络餐饮、窨井盖等公共安全隐患问题有力整改,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出让金等资金2900余万元。追偿生态损害赔偿和公民个人信息损害赔偿共计100余万元,修复林地耕地500余亩。凝聚飞云江流域生态保护共识,与县法院以及瑞安、文成两地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全流域、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司法合力。

三、更新司法理念,在改革创新中彰显检察品质

不断更新检察理念,既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要求,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形成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建设专用办案区,打造“心·桥”未检品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4件99人,对其中决定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71人开展个性化帮教,不重新犯罪率达94.3%,13人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严厉惩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43人,批捕率为93.5%;起诉43人,起诉率为95.6%。做好涉未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支持监护侵害、提起侵权赔偿诉讼等案件12件。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与6家单位共同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等现实问题。加快探索涉未公益诉讼,聚焦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校园管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发送检察建议5份,助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向上争取资金200余万元建成泰顺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检察长带头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线上线下普法117场次,在孩子们的心灵播下法治的种子。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正式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检、法、司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工作。 联合司法局制定《关于落实认罪认罚工作中值班律师制度的规定》,确保值班律师见证工作的规范性。为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更好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探索建立“专业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专项修复基地3个,让适用认罪认罚的300余人,参与林木补植、森林抚育等工作,促使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转化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修复。制度实施以来,共适用案件995件1261人,适用率(件)达92 %,一审服判率98.9%,居全市第一。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坚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改变检察机关以书面审查为主的传统办案模式,探索由检察、侦查、辩方、听证员等多方参与的公开听证机制,主动邀请第三方参与司法活动,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不批捕346人,不捕率30.9%;不起诉435人,不诉率21.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轻刑、过失、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落实完善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赔偿保证金提存、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等机制,同时细化审查标准,加大释法说理,健全办案考核机制等措施,审前羁押率从53%下降至30.7%,轻罪起诉率从24.3%下降至10.3%,刑拘直诉率从26.4%上升至33%,切实把少捕慎诉慎押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提升协同数字赋能质效。深入贯彻省院数字检察建设的总部署,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集中精力,紧扣需求,精准开发。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以政法一体化协同系统为载体,出台《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一体化协同办案操作规则》,把数字赋能贯穿到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一案一码”实现司法办案全程可视。同步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出台《关于对非羁押人员实施智能监控的意见》,综合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细化执行配套,实现闭环管理。通过安装定位通与佩戴智能手表相结合方式对非羁押人员实施智能监控,在确保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尽量避免刑事措施消极产出,帮助63名取保候审人员更好融入社会、回归社会,推动解决非本地户籍人员取保难问题,构建无差别待遇的良性司法。

四、坚持学思践悟,在自身建设中彰显检察风采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主动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强化政治引领。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统筹推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等活动,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将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深化检察改革。完成“4+2”内设机构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行发展工作格局。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检察权运行更加高效。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力资源配置模式,实现70.9%的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529件,占总案件数的39.2%。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谁决定、谁负责。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保持在1.25科学合理区间运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提升队伍素能。狠抓业务能力建设,构建多元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干警上台讲等形式培训56期3000余人次。全院共有1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记功或表彰,35件案例入选市级以上精品案例。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考评机制,出台《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搭建绩效考核平台,以考促干,以考促优。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2个,完善长效机制18项,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成效,使得成果转化走深走实。强化追责惩戒,重点抓好“三个规定”和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做到逢问必录,2020年以来共填报67人次,进一步强化司法责任制。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1次,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公开审查、案件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200余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互联网、异地阅卷等服务,受理律师各类申请504次。深刻认识人民对阳光司法的新期盼,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96件次、法律文书142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2条。

各位代表,泰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泰顺县检察院及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必须坚持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必须坚持强基固本,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以“我管”促“都管”的局面有待形成,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工作业绩发展的稳定性不够,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均衡。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补齐工作短板。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落实中央《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紧扣聚力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的宏伟目标,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再接再厉、止于至善,为推动泰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圆满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提高检察履职水平,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党的主张、国家法律、人民意愿一体遵循、有效落实,展现检察机关“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的担当作为。

二是始终坚持为民司法,以更优法治产品增进民生福祉。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做深做实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用心用情办好“小案”,综合考虑法、理、情,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

三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以更实举措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新型网络犯罪等,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围绕护航重点项目、乡村振兴等工作,研究制定精准务实管用的服务举措。以高质量检察保障,护航泰顺高质量发展。

四是要始终坚持全面履职,以更优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贯彻中央《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努力破解法律监督难题。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强协调协同,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

五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业务能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与“顽瘴痼疾”作坚决斗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保障不可缺席,检察机关使命在肩。我们将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山区共同富裕的“重要窗口”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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