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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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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来源: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3日在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  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院系列会议精神,以县委《进一步加强泰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引,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开拓创新,推动稳中求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检察服务保障水平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先后出台加强疫情防控、涉疫刑事案件指引、保障复工复产等多项规定,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早谋划、早落实、早到位。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共提前介入3件,起诉3件3人,其中对全市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的赖某某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送起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律师提供异地阅卷服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物处置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排查问题,就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相关信息被省委采用。积极支援防控一线,组织干警参与社区、卡口、乡镇联防联控170余人次。

积极推进平安泰顺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的各项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3件6人,依法批捕3人,起诉5人。打防并举化解金融风险。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5件7人,涉及金额约2.5亿元,制定出台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化解风险“三同步”。如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800万余元。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合力守护和净化网络空间,坚决打击网络新型犯罪,共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案件36件69人。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与监察委衔接,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起诉4人,挽回国家损失1259万余元。

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发展不当局外人,积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七项措施》《涉企案件办理意见》,细化涉企检察服务内容和要求。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原则,办理涉企案件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释放检察善意。对涉嫌轻微犯罪但未造成国家和公共利益损害的“**集团”5名工作人员依法不起诉,助力涉案企业轻装复产。积极探索、综合评判,对非法吸收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周某某、张某某慎用强制措施助其全额清退非吸资金1000万余元,并对所在企业发送建立合规经营体系的检察建议,对周某某、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80人次,通过办好“小信件”促进社会“大治理”。开展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对生活困难的5名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探索建立释法说理机制,出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被害人意见办法》《检察决定公开答复办法》等制度,将矛盾化解在办案中。针对刑事案件赔偿中漫天要价与赔偿不到位问题,建立刑事案件保证金制度,在保证被害方合法权益前提下,做好案件的公正处理,已收到保证金240余万元,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4件。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建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机制,畅通渠道倾听民意。积极探索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的有效措施,健全“案-件比”管控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案-件比”1.05,居全省第一。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依托“两微一端”发布重大案件情况、涉案法律知识、检察工作动态等共600余篇,引导群众崇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坚持宪法定位,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恪守客观公正义务,既当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9件215人,批准逮捕126件158人,不捕44件56人,不捕率为26.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8件488人,起诉242件301人,不诉87件110人,不诉率26.5%。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联合县公安局出台《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将引导侦查和监督触角前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2人。加强纠错防漏工作,纠正漏捕、漏诉5人。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进一步统一认识标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推行“巡回+派驻”检察监督新模式,开展财产刑执行、收监执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执行等监督,共发送书面纠正意见7份。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工作的规定》,规范和加强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保障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合法权益,护航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积极开展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32件,主要涉及民间借贷债务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其中提请市院抗诉2件,市中院均予以改判,对刑民交叉的10件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加强与公安、法院“同频共振”,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合力惩治虚假诉讼。加大程序违法监督。重点审查公告送达违法,保全和先予执行违规等方面,发送检察建议2份。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消极执行、错误分配财产、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网络司法拍卖不规范等情况,就25个案件执行不规范问题发送检察建议1份。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债务但未履行的情况,建议恢复执行5件,执行到位资金28.3万元。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39件已经法院裁定核准但未拆除的非法占地案,发出依法执行的检察建议,维护执法司法权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全县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构建通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格局。

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的需求,主动高效作为,履行好公益保护的崇高使命。加强协作配合,设立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察官办公室,并联合出台《探索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全年共立案4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5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坚持民生导向,在全县集中开展食品“四个最严”、低保金发放不规范、“美丽田园”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其中针对部分超市散装食品存在未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为守护公益勇于“多管闲事”,积极稳妥推进“等”外领域探索,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助推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针对小区、超市开展消防隐患整治活动,守护百姓的“生命通道”;推进窨井盖整治,保障“脚底下的安全”。开发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积极引导、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公益保护,努力打好公益诉讼工作的“人民战役”。

三、铸造“品质检察”,展现泰顺检察创新风采

打造认罪认罚新样板。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实施细则,打造认罪认罚制度操作标准化的泰顺样板。大力宣传,开展普法,制作“普法动画片”在看守所滚动播放,制作“认罪认罚十问十答普法三联单”在当事人权利告知时送达,鼓励和促使更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选择制度适用。在侦查阶段不认罪的78人中,有65人在起诉、审判阶段认罪,占人数的83.3%。为便捷律师履职,建立证据开示制度;为平等、规范量刑协商,出台量刑意见,公开量刑计算模式;为尊重控辩合意,确保认罪自愿性,联合县法院出台《认罪认罚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共适用该制度318件397人,适用率为95.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判决后不服上诉率为0.3%。为适应捕诉一体改革,出台《引导侦查取证办法》,侦查引导前置,构建大控方格局。相比去年,批捕阶段提出书面补充侦查率从32.2%上升至93.5%,起诉阶段案件退查率从23.2%下降至3.3%,延期率从32.4%下降至0.3%,实现侦诉工作高效对接,推动司法效率最大化。

构建生态检察新模式。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式发展,开展检察监督职能履行定位的探索与创新,探索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建立“专业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出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和生态修复补偿衔接机制的意见,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建立专项修复基地3个,参与对象达210人。将刑事检察职能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社会公益服务”相融合,对犯罪情节轻微能适用认罪认罚且愿意积极履行社会公益服务的行为人,通过参与林木补植、森林抚育、替代性恢复等生态修复方式来进行受侵害社会关系的恢复工作,打造“违法、犯罪惩治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的司法模式,以达到惩治犯罪、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一案三赢”。

擦亮“心桥”未检新品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共办理24件26人。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法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落实情况均达到100%。对22名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对13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针对一起性侵案件,加大监护干预,首次推动撤销监护权办理。积极探索涉未公益诉讼,聚焦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校园管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发送检察建议4份,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完善前延保护机制,联合多部门出台《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等现实问题。开展“嵌入式”校园普法,联合县教育局出台《泰顺县“法治教育进校园”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司法办案实践,紧贴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拍摄包含校园暴力、性侵、网络侵害等视频材料13份,整合各类教材40余套,印刷各版本普法书籍6000余册,依托学校思政课、班会课等进行常态化法治教育,共同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该做法获省院贾宇检察长肯定,被省院转发推广。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笃行致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规党纪,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情况,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机关学习力建设为抓手,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一夜学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重点抓好“三个规定”和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共登记报告27人次,做法被全市推广。进一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对138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强化检察办案内部监督,有效促进规范办案。完善检务督察,对1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性不够,投入状态不佳的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名工作推诿扯皮、作风不正的干警进行劝辞。

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培养“通才基础上的专才”为人才培养目标,组织业务骨干跨部门辅岗练兵。在全省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业务能手称号。坚持全员知识更新培训,分批组织干警前往高校接受法学前沿理论学习,通过检答网和检察网络学堂,组织20批次共223人次学习。开设“泰检小课堂”,打造培训品牌,大力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7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拓宽代表委员监督渠道。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涉企工作通报会,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新闻发布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17条、重要案件信息2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61份,以公开促公正,努力使检察工作更规范、更透明、更亲民。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对社会生活引领的新要求仍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刚性有待加强;三是队伍创新争优意识、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工作业绩发展的稳定性不够,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均衡。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司法为民为中心,以检察办案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职、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推动泰顺绿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融入“重要窗口”建设上有新作为。司法围绕中心、办案服务大局,是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必由之路,我院将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的发展战略,打好“六张牌”的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谋划和加强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举措,实现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紧跟上级部署,持续实现检察监督理念变更,更加注重四大检察职能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发挥追诉、保护、引领职能,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六稳六保,深化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注重办案引导、规范社会行为,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控转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上有新作为。深刻理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落实“人民司法要求”, 强调基础服务保障。深化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基层检察室监督触角贴近群众的优势,建立线索发掘、移送、初步调查核实、落实反馈工作机制,助推“四大检察”监督履职。持续推进“心桥”品牌提质增效,完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在打造关爱未成年人共同体上持续发力。坚持依法能用尽用,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加大公益诉讼办理力度,解决群众关切,扩大案件办理效果。全面推行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制度,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提供人性化司法服务,推进集案件受理、远程办案、来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办案区建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作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围绕“案-件比”建立健全督查管理机制,规范不起诉案件宣告训诫流程。推进对社区矫正的巡回检察,深化财产刑执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专项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注重民事执行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案件查办力度。做实行政检察,不断深化“两法衔接”,强化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探索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突出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在增强监督刚性的同时,建立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坚持从严治检新要求,在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上有新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严管厚爱,加强队伍内部管理,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专业化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促进干部交流,做好辅岗、上挂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形成多层级的法律监督人才梯队结构。积极构建科学的检察工作评价机制,为办案质量提升、自身建设发展、争先创优等工作提供持久的制度支持。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不任性。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任重而道远者,不择地而息!2021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诚履职,以实干笃定前行,为奋力谱写泰顺“十四五”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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