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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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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来源: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0年4月27日在泰顺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方 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自觉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检察改革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打击涉黑恶犯罪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低相应认定标准,坚持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也不凑数。2019年,共受理提请逮捕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的犯罪嫌疑人27人,批准逮捕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4人,起诉24人,其中恶势力犯罪3人,现均已判决。认真做好中央督导组的迎检工作,对中央督导组关注的某非法拘禁案办理过程中涉及信访问题,及时作出回应。该案经上级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办案程序规范、处理决定正确,充分体现了泰顺司法机关的职责担当。注重深挖彻查。根据中央提出的黑恶犯罪“十种形式”,对近三年办理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零遗漏”。坚持“破网打伞”,积极配合监察委调查取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全力保障平安泰顺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安全需求。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65件218人,审查起诉案件325件401人,案件数分别同比上升8.6%和22.2%,批准逮捕131件165人,起诉270件357人。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黄赌毒”犯罪以及“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案件72件99人,起诉120件180人。妥善办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对无事生非、要挟政府、欺压百姓的个案,依法予以精准打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严把证据关和社会效果关,加强与监察委衔接,凝聚反腐合力,共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起诉6人,均已判决。

全力促进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以“枫桥经验”为指引落实少捕慎诉推进诉源治理。对无社会危险性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9人,不捕率为22.9%,对没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81人,不诉率为18.1%。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件,落实赔偿款72余万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的负面产出。实施多元化救助,对16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对13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个性化的观护帮教措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监护权干预,对一起近亲属性侵未成年人案,建议民政部门撤销监护权。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消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疏于监管等引起刑事犯罪高发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争取省检察院资金支持,建成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防止性侵、校园暴力等主题法治讲座45场次,受教育学生4500余人次。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全力开展“三服务”活动。依法打击破坏企业发展、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犯罪,批捕6人,起诉6人。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2人。召开“检察伴你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的诉求,组织部分企业家赴监管场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布各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信息58条。严格执行高检院“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已回复程序信息46件,答复办理结果36件,答复率100%。开展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对生活困难的6名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9万元。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暨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设,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89件。优化各类平台建设,线上线下并行,实现多事项“最多跑一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受律师查询案件信息132人次,为律师阅卷提供电子光盘132张。

二、积极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在改革创新中有所作为

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优势,实现刑事诉讼公正和效率的统一。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正式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检、法、司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工作。 联合司法局制定《关于落实认罪认罚工作中值班律师制度的规定》,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见证工作的规范性。积极履行主导责任,将认罪认罚工作与追赃挽损、矛盾化解、量刑建议有机结合,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245件311人,适用率(件)为72.7%,居全市之首,相关案件量刑建议得到法院支持,采纳率达99.6%。认罪认罚一审被告人的上诉率仅为1.2%,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力量整合成立第一、第二检察部,组成四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避免案件重复审查。更加注重侦查引导,积极构建大控方格局,在审查逮捕阶段积极提出补证提纲,引导侦查取证,为案件后续办理打下基础。机制改革以来,共发出补证提纲63份,审查起诉阶段案件退查比例下降明显,案-件比为1.64,居全市第二名。

三、深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与各职能部门一道促公正、护公益、提公信,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

持续深化刑事检察。持续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紧盯有案不立、违规立案、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8人,监督撤案4件4人。加强纠错防漏工作,追诉漏犯3件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人,获法院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后变更强制措施27人,占逮捕人数的16.4%。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部分服刑罪犯的特赦检察监督等工作,对在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超期羁押、未将应收监罪犯依法送交执行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专项监督,对监管不规范4类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建议收监执行1人,均被采纳。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审查不服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5件,审查后提请抗诉1件。同时,加大监督案件调处力度,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强化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以打击虚假诉讼为切入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协作,确保监督效果。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件2人,现已判决。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均已改判。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金融机构擅自划扣冻结款项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破题行政检察。充分认识行政检察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改变重刑轻行的倾向,将精准监督、智慧借助、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切实融入行政检察工作。助力“无违建”县建设,开展“裁执分离”案件系统排查,对9件已经法院裁定核准但未依法拆除的非法占地案,发出依法拆除的检察建议,维护执法司法权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切实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植于办案监督中。对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和盗伐林木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认真实施好生态修复项目2个,现已修复到位,补植复绿14.7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医疗废水违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实现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全覆盖。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针对部分经营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办理的案件,逐个检查落实情况,继续跟踪监督。

四、凝心聚力抓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始终把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建设新时代检察铁军的要求,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化“以案为鉴严纪律、提振精神促崛起”专题教育,开展党员干警违规借贷担保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

以内部监督为抓手。强化检察办案内部监督,以常规抽查,专项、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案件质量每月一通报制度,有效促进规范办案。建立不捕、不诉备案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对案件的监督、把控作用。深化泰检擂台五比竞赛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员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完善干警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廉政家访等制度。认真执行“三个规定”,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以专业人才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稳妥有序地完成“4+2”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专业化团队,强化办案力量配备,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全员知识更新,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专业素能培训,组织干警前往高校接受法学前沿理论学习。全面推行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切实发挥“三类人员三个作用”。深化推进岗位练兵,加强人才培养。

以自觉接受监督为常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对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拓宽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以公益诉讼、劳动者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法律文书309份,程序性信息434条,公开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5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282条,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决把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确保日常工作有效运转的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3件,批捕2件,起诉1件。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七项措施》,发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白皮书》,为企业稳发展渡难关提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与发展,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二是法律监督理念有待更新,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干警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检察宣传的工作力度有待强化,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间的联络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今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真落实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为抓手,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泰顺绿色后发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强责任,继续为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检察职能,助推疫情防控,为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保驾护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年”行动,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减少人民群众损失。依法加强扶贫救助、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诉讼监督。深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深化“三服务”活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等检察为民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管控机制,努力降低案-件比,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主业,继续深化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积极推进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落实,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细化员额检察官的监督职责,落实司法责任制。拓宽民刑事案件监督渠道,着力构建诉讼全过程的检察监督模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国家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强创新,继续深化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围绕“检察办案全留痕、检察数据全覆盖、检察工作全融合”的目标要求,加强检务与科技融合力度,提升检务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完成智慧检务项目建设,建成集办案指挥、业务分析、安全防控及队伍管理为一体的智慧检务管理指挥系统。运用好政法“浙江一体化办案系统”,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机制,规范衔接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加强智能化运用,提升办案效率。

强队伍,继续深化检察业务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地巩固、深化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力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力度,提升精准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的质效。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找准检察工作与泰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奋力为泰顺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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